PED指令97/23/EC

从2002年5月28日起销往欧盟的压力设备类产品(诸如灭火器、压力表、阀件、安全阀、空气柜、塔槽、管路、管件、蒸汽设备等装载或输送流体的设备)必须符合压力设备指令PED(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PED, 97/23/EC)。凡是设计压力超过0.5bar的设备,无论其压力、容积为何,均须符合PED的规定空压机储气罐

PED承压设备EC指令(97/23/EC)按欧盟承压设备EC指令及其对应的欧盟强制性协调标准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承压附件及安全附件等产品或工厂进行认证及评估。
PED指令97/23/EC更新为2014/68/EU并与2016年7月强制实施
TPED移动式承压设备指令(1999/36/EC)按欧盟移动式设备指令支钢制及铝制气瓶、一次性充装气瓶、液化石油气气瓶、低温容器、公路及铁路罐车、阀门、安全阀门、及爆破片进行认证及评估。
SPV简单压力容器指令(84/404/EEC)及EN286 按欧盟简单压力容器EC指令进行简单压力容器的认证评估。
气瓶指令(84/525/EEC,84/526/EEC,84/527/EEC)按欧盟气瓶指令进行气瓶形式试验认可。 按欧洲公路及铁路运输危险品协议进行气瓶及气体压力容器ADR/RID认证


目录

1. 压力设备CE认证执行机构

2.97/23/EC PED指令介绍

3.PED认证流程

4.PED认证模式选择

5.PED指令范围

6.阀门CE认证流程与标准



 1.PED认证的执行机构:


1.    授权机构(Notified body)
授权机构是由欧共体成员国政府指定,经欧共体批准公布并颁发识别编号,按批准的范围执行PED认证的机构。
2.    认可的第三方机构(Recognized third-party organization)
按照PED要求,承压设备永久性连接(焊接)的无损检测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执行。对于III类和IV类承压设备,其无损检测人员必须由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批准。
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也是由欧共体成员国指定,经欧共体批准,按规定范围执行PED认证(仅限永久性连接工艺的批准、永久性连接人员的批准、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批准)的机构。
(1)PED认证的性质
按照WTO的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为消除贸易壁垒,确保产品的自由流通,产品的技术标准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出于安全﹑健康或环境保护等原因,各国政府可以制订强制性的产品技术法规。PED就是欧共体成员国就承压设备安全问题在法律上取得一致而公布的强制性法规。"
对PED认证而言,产品技术标准不是强制性的,除非用户指定,制造者可自由选择任一技术标准,包括中国标准(如GB150),但PED范畴的所有承压设备均必须强制性的满足指令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
PED的意义是用一个统一的认证方案代替欧共体成员国原有的规则,它对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和符合性评审要求适用于欧共体的所有成员国。CE标志是一种象征,表明其符合有关指令的要求,可以自由地进入欧洲市场和投入使用。
(2)PED认证的范围
PED的管辖范围是最高许用压力PS超过0.5巴的承压设备,包括锅炉﹑容器﹑管道﹑承压附件﹑安全附件以及组合件。
承压附件是指具有操作功能的承压壳体,如阀门﹑过滤器﹑压力计等。
安全附件是指具有防止承压设备超出允许极限的装置。包括直接限制压力的装置如安全阀﹑爆破膜和具有停止和锁闭作用的限制装置如压力开关﹑液位开关等。
组合件是指制造商将几个承压设备组装成一个完整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功能件,从最简单的压力锅直至复杂的水管锅炉。


2.97/23/EC压力设备PED指令 


欧盟97/23/EC是压力设备CE认证指令,指令对符合该指令的产品做了划分和定义。
1. 压力设备:是指容器、管道、安全附件和压力附件。适用时,压力设备还可以装在承压部件上的零件,如法兰,喷嘴,连接件,支撑吊耳等。
2. 容器是指设计制造用来盛装承压液体的壳体,包括将其与其他设备相连的链接点上的直接附件。容器可以有一个以上的腔室。
3. 管道 是指输送液用,连接在一起构成一个压力系统整体的管道零件。
4. 安全附件是指设计用于保护压力设备不超过允许极限的器件。
—直接限压器件  安全阀,防爆膜,弯曲杆,可控安全释压系统(CSPRS)
—限制器件  压力开关,温度开关。
5. 不适用于97/23/EC指令范围的设备:
管道管线、输出液体
给水排水和排水网
87/404/EEC关于简单压力容器涉及的设备。
按钮式喷雾器
车辆运行用设备
分类不高于I类的下属设备–升降机,燃气具
核应用
开采业
发动机 蒸汽机 泵 传动
冷却炉系统
电力耐压管道
船舶,火箭,等近海设备
废气和进气消声器
饮料瓶或罐头
配送饮料P*V小于等于500*10 5PA.L
压力小于等于7*10 5 pa
公路运输
热气供暖系统中的散热器和管道
用于液体上面气压小于等于0.5*10 5pa

3.压力设备CE认证流程


压力设备产品分析与标准以及认证模式确定;合适的价格报价;管理体系培训和初次评估;安全指令标准解说;样品的型式检验、工厂审核(根据认证模式确定);培训及协助技术资料整理;CE安全技术文件(TCF)的编写;协助建立正确、完整之CE合格声明书;产品通过验证及取得证书…

1. 企业提供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设计压力,温度,容积,焊接,材料等

2. 上海曼励工程师根据提供的产品信息确定符合的指令标准以及审核模式。

因为不同的压力设备,比如阀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灭火器,简单压力容器,冷凝器,蒸发器等不同的产品以及不同的压力采用的审核模式不同。

比如阀门:阀门的压力情况可能会选择A模式,也会选择H模式相应的情况我们会推荐合适的模式和认证机构。

3. 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和产品情况我们推选合适的欧盟公告号CE认证机构,比如比利时AP,土耳其SZU,意大利ECM等

4. 报价并签订合同

5. 提供设计资料,如有必要

6,提供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如有必要

7,提供焊接人员和焊接材料,如有必要

8, 认证机构现场审核,如有必要

9,完成资料和现场审核以及测试

10  发证


压力设备PED指令CE认证的典型模式的执行要求


1.    G模式的执行要求
压力容器的G模式认证,包括设计、制造和最终评定的全过程,与ASME U钢印产品的制造大致相同,但某些方面则更为细致或严格,简要介绍如下:
(1)    技术文件:
a)    设计制造采用的标准规范清单:按照WTO的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为确保产品的自由流通,产品标准是非强制的。只要用户认可,允许采用其他国家标准,如美国ASME规范,中国GB150等等;
b)    产品图纸:按采用的标准规范设计的图纸;
c)    强度计算书:按采用的标准规范完成的强度计算书;
d)    材料明细表;
e)    产品铭牌图;
f)    对PED基本安全要求符合性的对比分析:按PED附录1基本安全要求(E.S.R)规定,用表格形式,逐项进行对比分析;
g)    危害性分析:对容器在使用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后果、在设计中是否已经消除或减少其危险性、是否已经采取保护措施以及是否已通知用户,用表格形式,逐项进行分析;
h)    操作说明书:除常规的操作使用说明外,应将危害性分析中必须通知用户的内容列入操作说明书中,以引起用户注意。对制造商而言,这也是一项排除责任的自我保护,如果由于用户违反操作说明书而导致损失,制造商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i)    制造工艺和检验、试验文件;
j)    工艺流程卡或检验卡(COL)。
(2)    材料批准:
PED允许采用如下三种类型的材料:符合欧洲协调标准的材料;获得欧洲批准的材料;通过特殊评定的材料。:
对 国内制造企业而言,很难获得按欧洲协调标准生产的材料。而其他国家标准的材料要获得欧洲批准,在程序上是可能的,但迄今包括ASME规范材料在内,尚无一 项材料获得欧洲批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目前,在生产中可行的,是通过授权机构执行材料评定,获得材料特殊批准证书(PMA),用于产品制造。
授权机构将审核制造商提供的材料申请及采购文件、材料供应商评审、材料质量证书、必要时进行的附加试验记录和材料验收检验记录。
授权机构将对符合要求的材料向制造商颁发材料特殊批准证书。此证书仅限该制造商使用,对其他企业无效。
(3)    焊接工艺评定(PQR)和焊工技能评定(WPQ):
在ASME取证中,授权检验师(AI)将审核制造商按ASME IX卷执行的焊接工艺评定记录(PQR),焊接工艺规程(WPS)和焊工技能评定(WPQ),但PED要求检验师见证PQR和WPQ的全过程,在这一点上要比ASME取证更为严格。
至于PQR和WPQ执行的标准,并不限于按欧洲标准EN 287和EN 288,国内企业可以采用更为熟悉的ASME IX卷,同样可以被接受。
制造商应按产品要求,编制评定计划,经检验师审核同意后,准备焊接试板和焊材,通知检验师到现场见证PQR和WPQ的全过程(焊接、热处理、NDT、力学试验、原始记录和报告)。
与ASME取证不同,PED规定由授权机构颁发PQR和WPQ证书。
(4)    无损检测(NDT)人员的资格评定:
ASME取证时,由企业自行按美国无损检测学会标准(ASNT-TC-1A),对无损检测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对合格者由企业任命为相应级别的无损检测人员。
PED要求由欧共体认可的第三方机构(Recognized third-party organization)执行企业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评定。
至于NDT人员资格评定的标准,同样不限于欧洲标准EN 473,国内企业可采用更为熟悉的SNT-TC-1A标准。:
在执行评定时,并不对企业NDT人员重新进行考试,而是重点审查企业按标准制定的NDT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在此基础上现场审核上述文件的实际执行情况与见证件。
将由认可的第三方机构颁发该制造商所有合格NDT人员的批准证书。
(5)    产品检验:
a)    制造过程检验:检验师将按在COL中指定的R.W.H点执行制造过程检验;
b)    最终检验和试验:检验师必须执行目视检验或检查检验记录,见证压力试验,审核产品是否符合指令要求;
(6)    符合性声明和符合证书:
制造商必须按PED要求,提出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授权机构将对合格产品签发符合证书。
2.    B+F模式的执行要求
执行压力容器的B模式认证,对制造商生产的代表性样品将执行从设计到产品最终检验和验证试验的全过程审核。对技术文件、材料批准、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技能评定、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评定、产品检验的要求与G模式类同。在此基础上由授权机构颁发EC型式批准证书。
对其他同类产品按F模式认证,授权机构将对每台产品执行检查和试验,以验证其符合EC型式批准证书和指令要求,并对合格产品签发符合证书。
3.    B+D模式和H1模式的执行要求
(1)    B+D模式:
在EC型式批准基础上执行D模式(相当于ISO 9002的生产质量保证)认证,授权机构需要审核和确认制造商现有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包括:符合PED要求的质量管理手册、最近两次年审报告、不一致项报告及纠正记录。
为了减少与制造商现有质量体系认证机构交叉执行带来的不便,制造商可采用编制满足PED要求的文件作为现有质量管理手册的补充文件提交授权机构审核。
授权机构在确认制造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实际运行符合指令要求后,将颁发质量体系批准证书。
按PED规定,授权机构在制造的第一年至少应对制造商进行两次监督抽查,并根据相关认证模式的要求,决定以后的抽查频率。"
(2)    H1模式:
EC设计批准的评审要求,除不需要提供代表性样品,并实施产品检验外,其余与G模式要求相同,在此基础上由授权机构颁发EC设计批准证书。
对制造商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的审核要求同D模式,并由授权机构颁发质量体系批准证书。
授权机构将对制造商执行的最终检验和压力试验执行不定期的监督检验。

压力设备PED认证符合性评审模式选择
1.    承压设备的分类
设备的分类主要取决于下列参数:
(1)    设备的类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承压附件(如阀门、压力计等)、安全附件(如安全阀、爆破片等);
(2)    流体(气体、液体、蒸汽等)的性质:根据危险程度分成两组。第1组为危险性(易燃、易爆、有毒、氧化的)流体,第2组为非危险性流体;,
(3)    最大工作压力:PS(巴);
(4)    容积或公称直径:V(升)或DN(毫米);
根据上述几项参数,确定设备的危险性分类(分I、II、III、IV四类)。
例如:介质为第1组危险性的气体、液化气、压力溶解气体、蒸汽以及在最大许用温度下 蒸气压超过0.5巴的液体,其V大于1升、PS×V大于25巴升或PS大于200巴的压力容器分类见表1。介质为第2组非危险性的气体、液化气、压力溶解 气体、蒸汽以及在最大许用温度下蒸气压超过0.5巴的液体,其V大于1升、PS×V大于50巴升或PS大于1000巴的压力容器分类见表2。
表中低于I类(即第3章第3段范畴)的承压设备或组合体必须按成员国优质工程标准设计和制造,提供充分的使用说明书和制造商标志。这种承压设备或组合件不得带有CE标志。
由表1和表2可见,对用于危险性介质,且PS×V大于1000巴升或用于非危险性介质,且PS×V大于3000巴升的容器均属于IV类,因此,对绝大多数用于化工、石油和石油化工行业的压力容器而言,基本上都是IV类。
2.    符合性评审模式的选择(按IV类考虑)
符合性评审模式的选择除了取决于承压设备的分类外,主要考虑设备的生产类型(单件生产或批量生产)和质量管理(常规检验和质量保证)情况。

压力容器绝大多数为非标产品、单件生产,因此,若选择EC型式批准或EC设计批准,由于重复制造的机会甚微而没有实际意义,我们通常推荐采用G模式。
定型的系列产品,可能批量生产,因此,对用于危险性介质场合或高温高压条件的压力容器,我们通常推荐采用B+F模式,以便对产品实行逐台检验;对用于非危险性介质场合或非高温高压条件的压力容器,在制造商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采用B+D模式或H1模式,以便在EC型式批准或EC设计批准的基础上,由授权机构执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指令要求。

压力设备
CE认证(PED指令)范围


压力装置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97/23/EC适用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下列压力装置和领域:

序号 产品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1. 铝及铝合金 2. 储存及加油站用金属油罐和设备
3. 铜及铜合金 4. 钢铸件
5. 低温容器 6. 钢锻件
7. 法兰与接头 8. 钢管及钢管配件
9. 冷加工扁平轧材 10. 热处理用钢,合金钢及高速切削钢
11. 玻璃钢罐及容器 12. 承压用钢—质量
13. 工业管道及管道系统 14. 建筑用钢—等级与质量
15. 工业阀门 16. 交货技术条件和质量控制
17. 液压石化气设备及附件 18. 螺纹及非螺纹机械紧固件及附件
19. 手提灭火设备 20. 可运输气体钢罐
21. 无损测试 22. 无点火压力容器
23. 塑料管道和导管系统 24. 与食品接触的器具
25. 制冷系统,安全与环境要求 26. 焊接
27. 管式热水锅炉 28. 盘条—质量、尺寸、公差及专项检验。

 
阀门产品CE认证模式、流程、周期相关说明


1、 适用产品: 球阀、蝶阀、闸阀等
2. 产品范围:
适用于A模式的
介质为水及一般油品时,涵盖设计压力50MPA以下的所有规格
介质为普通气体时,若设计压力超过3.5MPA,口径不得超过100mm; 若设计压力低于3.5MPA,设计压力和公称直径乘积不得超过350MPA*mm
适用于H模式的
所有压力,所有口径,所有介质
3、 证书有效期
A模式的证书有效期为10年
H模式的证书有效期为3年
4. A模式认证流程:技术文件审批+样品测试(在工厂)+产品批次检验
H模式认证流程: 技术文件审批+样品测试+工厂审核
5. A模式不需要年审,H模式需要年审

阀门CE认证有那些标准可参考?阀门测试标准有那些?
阀门CE认证的标准如下:
EN 10090-1998内燃机用阀门钢和合金
EN 1074:2000供水用阀门符合性要求:-2截止阀-3止回阀-4空气阀-5控制阀门-6给水栓
EN 1092-1-2007法兰及其连接件。按PN标注的管、阀门、配件和附件用圆形法兰。钢法兰-2铸铁法兰-3铜合金法兰-4铝合金法兰
EN 1171-2002工业阀门。铸铁闸阀
EN 12094-5-2006固定消防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用元件。

高压和低压选择器阀门及其调节器的CE认证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12100-1998塑料管道系统。聚乙稀(PE)阀门。阀座间抗弯曲性的试验方法
EN 12106-1998塑料管道系统。聚乙稀(PE)阀门。挤压后抗内压力的试验方法
EN 12107-1998塑料管道系统。注射模塑热塑性塑料管件、阀门和辅助设备。

注射模塑管道元件用热塑性材料的长期液压强度的测定CE认证
EN 12117-1998塑料管道系统。管件、阀门和附件。气体流速与压降之间关系的测定
EN 1213-2000建筑物阀门。建筑物内饮水供水用的铜合金断流阀。试验和要求
EN 12201-4-2002供水用塑料管道系统。聚乙烯。阀门
EN 12266-1-2003工业用阀门。阀门试验。压力试验、试验规程和验收标准。强制要求
EN 12266-2-2002工业用阀门。阀门试验。试验、试验规程和验收标准。补充要求
EN 12334-2001工业阀门。铸铁单向阀门
EN 12351-1999工业阀门。带法兰连接的阀门保护帽
EN 12514-2-2000油燃烧器供油系统的安装。安全性要求和试验。部件、阀门、管道、过滤器、油空气分离器、油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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