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2/EC 测量仪表指令(MID)

2004/22/EC 测量仪表指令(MID)
测量仪表是保证测量准确性的重要工具,并可广泛用于各类测量任务。对于涉及公众利益、健康、消费者的安全、社会秩序、环境保护,用于税收和公平交易的测量器具可能
需要使用立法控制下的测量器具。对于消费者的日常消费活动和单位经营活动而言,诸如水表、气表、出租车计程表、电表、称重仪等都十分重要。该指令覆盖了10 类测量仪表,
同时废止了对应的旧的立法文件。新的测量仪表指令采用了一个完全现代的立法思路,为今后的技术进步留下了更宽广的空间、为制造商在符合性评定方面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理
顺了共同体有关国际标准的立法,尤其是关于国际法定度量衡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 of Legal Metrology,OIML)和覆盖20 世纪70 年代后测量仪表中大量采用
的电子技术的情况。此外,该指令还完善了1990 年采用的、基于新方法的非自动承重仪表指令。这些指令的实施得到了西欧法定计量合作组织(Western European Legal
Metrology Cooperation,WELMEC)的密切配合。WELMEC 是29 欧洲国家的官方机构的合作平台。
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于2004 年3 月24 日颁布关于测量仪表的新指令,该指令编号为2004/22/EC,并同时废止了以前发布的11 个相关指令。新测量仪表指令(MID)的生
效日期:2006 年10 月30 日。

该指令替代了下面11 个指令:
——指令71/318/EEC(气表)
——指令71/319/EEC(除水以外的液体表)
——指令71/348/EEC(除水以外的液体表-辅助设备)
——指令71/362/EEC(材料长度测量)
——指令75/410/EEC(连续累计称重器)
——指令76/891/EEC(电能表)
——指令77/95/EEC(计程表)
——指令77/313/EEC(除水以外的液体测量系统)

——指令 78/1031/EEC(自动监秤和重量分级器具)
——指令77/830/EEC(热水表)
——指令75/33/EEC(冷水表)
指令的适用范围
该指令适用于具备在附录中定义的测量功能的器具和系统的特定产品:
——水表;
——气体和容积测量装置;
——电能表;
——热工仪表;
——液体流量系统(除水以外);
——自动称重仪;
——计程表;
——材料测量仪;
——长度测量仪;
——废气分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