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头盔CE认证

安全帽、头盔对使用者的重要性极高,凭借多年的头盔产品测试经验和专业的工程师团队,marytest为您提供头盔安全帽产品测试和CE认证服务。我们帮助您测试头盔产品质量,确保头盔的保护性能符合世界各国的要求,使您的产品得到买家及消费者的信任。
针对头部防护产品,marytest提供以下头盔CE认证:
摩托车头盔
自行车头盔
旱冰、滑板头盔
雪上、冰上、水上运动头盔
骑马用头盔
曲棍球头盔
板球头盔
工业安全帽
防火消防员头盔
工业安全帽(防撞帽)
航空体育运动安全帽
幼儿用防护安全帽
登山头盔

安全帽,头盔CE认证依据个人防护设备PPE指令。出口欧盟地区必须按照个人防护头盔的相关标准测试认证方可加贴CE标签并进入欧盟市场。
安全帽,头盔定义及设计要求:防止冲击物伤害头部的防护用品。由帽壳、帽衬、下颊带和后箍组成。帽壳呈半球形,坚固、光滑并有一定弹性,打击物的冲击和穿刺动能主要由帽壳承受。帽壳和帽衬之间留有一定空间,可缓冲、分散瞬时冲击力,从而避免或减轻对头部的直接伤害。冲击吸性性能、耐穿刺性能、侧向刚性、电绝缘性、阻燃性是对安全帽的基本技术性能的要求。作业人员头部受到坠落物的冲击时,利用安全帽帽壳、帽衬在瞬间先将冲击力分解到头盖骨的整个面积上,然后利用安全帽各部位缓冲结构的弹性变形、塑性变形和允许的结构破坏将大部分冲击力吸收,使最后作用到人员头部的冲击力降低到4900N以下,从而起到保护作业人员的头部的作用。安全帽的帽壳材料对安全帽整体抗击性能起重要的作用。

头盔,安全帽等头部防护用品CE认证申请流程:
  申请人递交申请书
  申请人递交样品和技术资料
  实验室进行初期类型测试,评估文件
  测试通过,认证机构颁发测试报告和证书
  生产商制作合格宣告并且粘贴CE标记
头盔,安全帽等头部防护用品CE认证标准
针对头部防护产品,marytest提供以下各地区标准测试、认证服务:
• EN 397 Industrial safety helmets.工业安全帽
• EN 443 Helmets for fire-fighters.防火消防员头盔
• EN 812 Industrial bump caps.工业安全帽(防撞帽)
• EN 966 Helmets for airborne sports.航空体育运动防护帽
• EN 1077/ASTM F2040/CSA Z263.1 Helmets for alpine skiers.高山滑雪和雪场滑雪防护帽
• AS/NZS 2063/ EN 1078 /CSA D113.2 Helmets for pedal cyclists and for users of skateboards and roller skates.自行车防护帽和滑板旱冰运动防护帽
• EN 1080 Impact protection helmets for young children.幼儿用防碰撞防护帽
• EN 1384 / ASTM F 1163 / AS/NZS 3838Helmets for equestrian activities.马术运动头盔
• EN 12492/UIAA 106 Helmets for mountaineers.登山头盔
• EN 1385 Helmets for canoeing and white water sports.皮划艇和水上运动头盔
• EN 13781 Protective helmets for drivers and passengers of snowmobiles and bobsleighs.摩托雪橇和长雪橇司机及乘客头盔
• EN 13484 Helmets for users of luges.短雪橇安全帽
• EN 14052 High performance industrial helmets高性能工业安全帽
• ASTM F 1447/CPSC 1203 Helmets for cyclists自行车防护帽
• ASTM F 1492 Helmets for skateboarding and roller skating
• ASTM F 1952 Helmets for downhill mountain bicycle racing登山竞技自行车防护头盔
• ASTM F 2032 Protective helmets for BMX cycling   BMX单车防护头盔
• FMVSS 218/AS/NZS 1698/NBR 7471  摩托车头盔
• EN ISO10256/ASTM F1045/CSA Z262.1 曲棍球头盔
• Regulations ECE/ONU 22.05: motorcycling helmets (type-approval process with the Ministry of Luxembourg – E 13 or with the supervision of the Italian
Ministry of Transport E 3)摩托车头盔ECE法规

EN ISO 10256Head and face protection for use in ice hockey冰球运动头部脸部防护
EN 50365Electrically insulating helmets for use on low voltage installations低压设备电绝缘头盔
头盔安全帽的一些要求及测试项目:
头盔物理性能测试:
突起物/结构构造评估
冲击能量吸收测试
耐穿刺测试
外壳强度测试
头盔稳定性
固定系统及强度测试
透气性测试
视野检测
帽舌.面罩测试
标签/警告语/使用说明书检查

具体测试如下

3 名词定义
3.1 保护性头盔:用于戴在头上,以减轻或吸收冲击的能量,因此,其起到降低头部受伤的风险。
3.2头盔型号:头盔之间所不同的基本细节目录的总称。表现在头盔,松紧系统,泡棉的物料,三维,结构的差异。
3.3泡棉
3.3.1保护性泡棉:用于吸收或缓冲冲击能量的衬垫材料。
3.3.2 舒适性泡棉:使使用者舒适的衬垫材料。
3.3.3 尺寸控制性泡棉:用于调整头盔的大小的衬垫材料。
3.4 紧固系统:通过其完整的组装,使得头盔带在头的适当位置,它包括调节系统,以保证使用者的舒适性。
3.5 织带:松紧系统的一部分,即一条带子,穿过下巴使得头盔固定在头的正确位置上。
3.6头部基本平面:基于耳洞与眼孔下边连线所形成的平面
3.7头型基本平面:此平面与头部基本平面相对应。
3.8 参考平面:平行于头型基本平面并距其有一段距离的平面,功能可确定头型尺寸的大小。
3.9 测试区域:实施头盔冲击的可能区域,此区域符合头部所要达到的最小保护程度。
4 要求
4.1材料
对于头盔中与头部接确的部份,所用的物料应该标明,以避免使用者因汗液或化装品引起的过敏反应。不应用会引起皮肤不适的物料。
4.2结构
头盔基本功能包括吸收缓冲冲击能量和事故中,它能保护戴在头上的位置不变。
头盔应具有耐抗性与经得起测试处理。
头盔应该合理设计及成型,其部件如帽沿,铆钉,通风孔,边沿,紧固器等等在使用在不能伤到使用者。
注意:头盔应有
—重量轻的特点
—通风性
—易于戴上及取下
—符合大众性
—不会严重影响交通提示声
4.3视野范围
根据5.3的要求最小的视角如下:
水平:105°  向上:25°  向下:45°
4.4 冲击能量吸收
安全帽需前额,后部,两边,太阳穴,头顶等部位。
根据5.3和5.4的要求,每次测得的峰值不超过250g。
在平砧上的冲击速度为5.42+0.1/-0m/s
在角砧上的冲击速度为4.57+0.1/-0m/s
注: 理论高度约为1497mm和1064mm。
4.5 耐用性
通过测试的帽子不能产生引起伤害佩戴者的部分(如尖点,边等)。
4.6 紧固系统
4.6.1概述
用来提供保持安全帽在佩戴者头上的方式,上面所有的部件都必须与佩戴者安全的接触。
4.6.2织带
织带不包括下巴泡棉.任一织带宽不少于15mm,下巴织带可搭配一些舒适性泡棉。
4.6.3 紧固装置
任何紧固系统都有一个装置可以调节和保持系统的张弛能力,同时装置还有调节织带扣使其不碰到下巴。
4.6.4颜色
紧固系统的任一部分不能是绿色的
注:推荐在打开装置使用红色或者桔色
4.6.5强度
根据5.5的测试要求,动态拉伸长度不超过35mm,残余拉伸长度不超过25mm。因此,拉伸长度还包括紧系统的滑开长度
只要满足以上要求, 即使紧固系统损坏也可以接受
注:在测试中,紧固系统的滑开长度可以和其它的被测量分开测量和记录,但是只是参考信息,不分开要求
4.6.6 性能
根据5.6的测试要求,安全帽不能脱离头型
4.6.7 容易松开
通过5.5的测试要求,卸下载荷后,紧固系统容易用一只手松开
5 测试
5.1头型要求
头型要完全满足EN960的要求
表1 为测试用的大小区分
表1
代码     帽内圆周长/mm
A     500
C     520
E     540
G     560
J     570
K     580
M     600
O     620
5.2检查和质量测定
检测安全帽是否满足预期的要求和4.2的常规要求
测量相同型号的安全帽的质量,计算并记录安全帽质量的平均值,正负不超过10g,
标明安全帽的型号大小。
5.3 样本数量和测试顺序
对于不同型号的安全帽,每种需要制造商提供4个来做测试。测试顺序如表2。
表2
测试性能要求     测试顺序     样本号
紧固系统性能     1     1     —     —
冲击能量吸收     2     1     2     3
织带拉伸长度     3     —     2     3
这四个样品需要被保留,作为参考样品,它们可以作为对性能怀疑时的参考证据。
5.4 冲击能量测试
5.4.1 测试区域
①在头型标出A’点和F点的中点B (A’点由EN960定义,F点由图1可确认)
②放置安全帽在头型上,垂直施加50N的力压头顶,使安全帽稳定在头型上.确定安全帽的前边位置,使其满足4.3的视野要求或者制造商规定的普通人配戴时的位置,如果这些位置规定的更详细比标准所描述的上视区域。
③在AA’平面上画AA’’线。
④画一条平行线平行于AA’线,且在AA’线上边20mm处。
⑤标出B1和B2点,这些点都是B点在水平面上安全帽外表面上的投影点。
⑥经过B1和B2点画RR’线。RR’线和基准面上过D点的基准线成10度角。
在RR’线以上的区域为用平砧的冲击测试区,在RWA“以上的区域是用角砧的冲击区域。W点是线c和线f的交点。
5.4.2 测试条件
5.4.2.1 高温
安全帽必须经过+50±2度的高温下烘烤4到6小时。
5.4.2.2 低温
安全帽必须经过-20±2度的低温下冷冻4到6小时。
5.4.2.3 老化处理
安全帽的保护性帽壳须成功通过如下条件处理:
波长为250毫米,功率为125     W的氙气灯照射48小时。
用11次/分钟的水喷洒安全帽4到6小时。
注:在附录A中描述了一种老化方法。可以作为5.4.3.3的替代方法。
5.4.3 测试装置
5.4.3.1描述
测试装置要满足以下条件:
——固定在砧台上的基座。
——可自由下落的导轨系统
——可移动的支撑头型的装置
——带加速度计的金属头型
——加速度记录仪和开关系统
——可使冲击位置中心与砧台中心对正的装置。
标准的测试装置如图3:
5.4.3.2 基台
基台用钢铁或者混凝土或 二者结合的材料组成且基重不少于今500Kg,且基台或砧台的共振频率不能与测量仪器的频率相同。
砧台
平砧 是直径为130±3mm的圆形钢铁砧台。
角砧 两面分别夹角为52.5±0.5 度的斜面和顶角为半径为15±0.5mm的半圆,砧台高不低于50mm,长度不少于125mm.
5.4.3.4移动系统和导轨
移动系统性能够支撑头型,并且不影响头型中心的加速度计的测量.它能使头型上任何测试点能跟砧台中心对正.
5.4.3.5加速度计与测量装置
电子加速度计能够测量和记录的加速度值最大为了加2000g,最大质量不超过50 克.
测量系统还包括下落装置,其响应频率根据ISO6487:1987(碰撞试验测量技术:检测仪器)的要求.
      测量系统应包括记录头型实时速度的装置.
5.4.3.6头型
      头型满足EN960的要求.
测试过程:
测试顺序根据表3
样品号     处理条件     砧台
1     高温     角砧
不修复     平砧
2     低温     平砧
不修复     角砧
3     人工老化     角砧
不修复     平砧
       使第一次的冲击测试在1分钟内完成,其后的测试在三分钟内完成,时间为从拿出处理条件开始计算.
冲击测试点由测试人员选择最薄弱点。使用角砧时没有任何方向上的限制.同一型号一系列的连续测试,引导冲击位置在每个预先给出的薄弱点。
任意两冲击位置须最少相距150mm的最小圆周距。冲击时冲击点应该与砧台中心对齐,且头型的中心轴不能低于水平面,即使测试区域允许也不可以。
万一没有安全帽的材料与砧台接触,则附近的材料将吸收冲击能量。以防砧台和头型相接触导致测试失败.
测量头型在冲击前60mm的距离内的速度误差不超过理论值的1%.
5.5测量自松系统的拉开力
5.5.1 测量装置
测量装置要求如下:
—支撑头型和载荷的装置
—可移动的支撑头型的装置
—紧固系统测量装置
5.5.1.2 头型
头型能落在基台上,且满足EN960的要求。
5.5.1.3 加载装置
加载装置由下巴镫和圆形或者方形的导杆组成,导杆上有止动砧。
下巴镫由两根直径为12.5±0.5mm,中心距为76±1mm的金属棒组成。
导杆上有质量为4±0.2 Kg的环形重物,可下落高度600±5mm。装置的整体质量(不包括环形重物4KG)为5±0.5Kg。
5.5.1.4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能测量下巴镫的垂直位移.
5.5.2 测试过程
将安全帽放置在头型上,扣紧织带扣,使织带能牢固的挂在金属棒上并能自由下落,预先加载一个5±0.5Kg,然后释放重物冲击止动砧.
在测试过程中测量织带的动态拉伸长度.
2分钟后测量织带的残余长度.
检测系统是否能用一只手松开.
5.6测量紧固系统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