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CE认证

机械CE认证是依据欧盟机械指令2006/42/EC的机械设备产品安全认证,只有按照机械指令完整准备技术文件和加贴CE标记才能顺利进入欧盟市场。11


目录

CE认证机构UDEM 

机械CE认证流程

机械CE证书内容及怎样更新 

机械CE认证指令与标准   

什么是危险机械

机械指令附录5产品

2006/42/EC的部分产品的界定划分


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于2006年5月17日正式通过了最新版机械指导法令(2006/42/EC),并与2009年12月29日开始强制实施。与旧机械指令98/37/EC相比,新指令在适用范围、与其他指导法令的界线、市场监督、安全性零组件、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等方而都有一些新要求和明显的变化。了解更多 2006/42/EC机械指令

机械CE认证适用产品

(a)机械设备:印刷机械塑料机械,食品机械,包装机械,纺织机械,工程机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农业机械,木工机械,压缩机,缝纫机械,内燃机,风力发电机,泵,机床等
(b)可互换设备;
(c)安全性零组件;
(d)升降机附件:吊钩,吊绳等
(e)链条、绳索、丝网;
(f)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
(g)机械半成品部分完成的机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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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我们熟知欧盟机械标准、认证流程,您只需提供产品资料和按要求提供样机即可,我们为您提供标准培训,编写评估报告和提交TCF文件和跟催证书—为您提供专业周到的一站式服务。
机械CE认证费用和周期
上海曼励为欧盟公告号CE认证机构(UDEM2292)直接授权;大品牌、中国签发客户众多、机械认证经验丰富、免去中间咨询公司代理环节;专业服务直接为您节省费用和时间;因不同产品涉及的指令和标准不同,认证繁简程度不同以及可能的审核方式不同,具体的产品认证费用可在线咨询或电话13681853172

机械CE认证服务及流程:
机械安全指令标准解说;机械安全标准查核及修正建议;产品风险评估及对策报告;培训及协助技术资料整理;相关测试;样机审核;CE安全技术文件(TCF)的编写;协助建立正确、完整之CE合格声明书;产品通过验证及取得证书…资料完整提供后1-2周内即可发证!

机械CE认证5步走
1.确定指令和标准:
机械设备的指令是2006/42/EC,有的机械设备还牵扯到低电压LVD2006/95/EC,有的还会用到电磁兼容指令EMC2004/108/EC(比如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等)。更有的会涉及噪音指令
机械设备CE认证标准有A/B/C类标准,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标准,比如食品机械、印刷机械、工程机械、橡塑机械、包装机械、纺织机械、电动工具等等都有专门的标准。
2.根据标准风险评估
根据标准样机评估,确定可能的机械和电气危险,进行风险评估。
3.准备技术资料
机械图纸、电气图纸、说明书、参数、简介、申请表等
4.样机准备和整改
5.完成审核拿证书并加贴CE标志
上海曼励深刻的机械指令和标准理解,完善的服务,企业只需在上海曼励工程师指导下配合完成以下资料和样机工作即可
申请表填写、型号参数表提供、机械图纸、铭牌图、电气图、电气清单、说明书、样机整改等
上海曼励工程师负责工作:机械指令和标准辅导讲解、资料需求讲解和样本提供、机械产品样机初审及终审、风险评估及整改报告编写、项目进度跟催、样机制作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跟踪解决、资料审核、标准评估报告和TCF整合处理、欧盟公告号机构协调跟催证书、客户获取证书后后续的技术问题或机器生产制造问题的免费持续沟通和解决。

机械CE认证证书的内容:
CE认证是产品通往欧洲的必要认证,根据不同的产品会有不同相对用的指令和标准。因为指令和标准不同,认证方式也不同,CE认证证书上写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CE认证证书上一般会有:
1、申请方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2.制造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申请方和制造方如相同,就写一样)–申请方和制造方的关系如有疑问可在线咨询上海曼励工程师。
3.产品名称
4.产品型号
5产品符合的指令和标准:比如机械符合MD2006/42/EC,医疗器械符合MDD,建材符合CPR等等
6.如有必要产品认证的方式,比如是体系H模式还是型式检验B模式等等,这类认证是必须公告号机构操作。
7.相关的说明
8.认证机构的联系方式–便于核查证书

►机械CE证书内容与证书更新

机械产品CE认证证书上一般会有:1、申请方的公司名称和地址;2.制造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申请方和制造方如相同,就写一样);3.产品名称;4.产品型号;5产品符合的指令和标准;6.如有必要产品认证的方式,比如是体系H模式还是型式检验B模式等等,这类认证是必须公告号机构操作。7.相关的说明 8.认证机构的联系方式–便于核查证书。

当指令或标准更新或者企业信息变更的时候需要更换更新证书,我们是UDEM上海分中心,您只需提供相关资料我们就会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机械CE认证服务。

那么机械CE证书更换要提供什么资料?
1. 当产品没有变更,型号没有变更的情况下
只需向上海曼励提交认证申请表,重新修改认证报告提交机构审核,即可完成换证
2. 产品有变更,型号有变更或增加。
提供申请表并把变更的技术文件以及型号参数对比表重新提交即可。上海曼励工程师重新修改认证报告提交机构审核,完成换证。

机械设备CE认证指令和标准:
欧盟规定一个产品如果涉及多个产品认证指令,那么必须必须满足所有指令和要求才可以进入欧盟市场。有的机械设备不仅涉及机械2006/42/EC指令,还可能涉及低电压LVD指令2006/95/EC或者电磁兼容EMC指令2004/108/EC或噪音指令2000/104/EC等。

有的属于户外使用设备除了机械MD指令2006/42/EC和低电压LVD指令2006/95/EC外,还有噪音指令2000/104/EC(如园林机械等)
有些特殊产品还有另外一些指令的要求:
影响环境噪音的户外使用设备噪音指令(2000/14/EC)
预定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和防护系统的指令 (94/9/EC)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 (2004/26/EC).
提升指令lift directive95/16/EC

机械标准有多达600多种,产品评估时依据类型有A标、B标、C标,不同的产品改选用那个标准?
机械CE认证标准:
机械标准有多达600多种,产品评估时依据类型有A标、B标、C标
A类标准(基本安全标准)
主要是对基本概念,设计原则及适用于所有机械的通用要求。
比如EN12100:2010机械安全基本设计原则 – 风险评估及降低风险
EN60204-1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本原则-第一部分
B类标准(类属安全标准)主要用来处理一种安全情况或一种相关安全设施,该设施能广泛使用于多种机械;
B1类标准 针对特定安全情况(例如:安全距离EN13857)
B2类标准 针对相关安全设施(例如:双手控制EN574、防护罩EN953)
C类标准(机器安全标准)主要用于一种或一类特定机器的详细安全要求。那么机械指令中最重要的C类安全标准有那些呢?
机械指令的协调标准中,C 类安全标准是最重要的标准。制造商可以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而不考虑标准。但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是非常困难的事。因为当市场上的监督机构有异议时,制造商必须提供证据。所以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如果有相应的、指令指定的C 类标准,就按照C 类标准去做。如果没有C 类标准,则由制造商根据A、B 类标准来支持找出正确的解决方法。
目前, 在C 类中有约600 项标准项目。在欧盟关于新机械指令标准目录上,我们可以找到已经批准的机械指令的协调C 类标准480 余项,待批的80 余项,正在制定的6 项等信息。在已公布的标准中,有280 项重要的C 类机械标准,这些标准全面处理机器或特定机器类问题。其中的35 个是处理列于机械指令的附录IV 的机械的。其他105 项是C 类标准,只是处理一个或几个危险或特定产品的特定要求。在这280 项C 类机械标准之外,约50 个标准是对农机的,相同数目对建筑机械和挖掘机。此外对纺织机械、木工机械、橡塑机械还各有约20 个标准,约25 个标准是对手持机械的。
C类标准在此三类标准中权限最高,即同一机械如果同时采用A、B、C三类标准,C类标准的要求拥有最高优先权。C类标准通常也叫做产品标准,例如:EN 201 – 注塑机的安全要求,该标准针对注塑机类产品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都给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基本上包含或引用了该类产品涉及到的A类和B类标准的要求。

危险机械(机械指令附录4):
机械指令附录4中列举的机械产品属于公告号第三方机构强制认证的产品(俗称危险机械)

危险机械几大分类
VG1 Woodworking machines
VG2 Food processing machines in Annex IV
VG3 Presses for the cold working of metals
VG4 Injection or compression moulding machines
VG5 Machines for underground work
VG6 Refuse collection vehicles
VG7 Removable transmission shafts
VG8 Vehicles servicing lifts
VG9 Devices for lifting persons
VG 11 Safety components
VG 12 ROPS and FOPS
VG 13 Full quality assurance
1 圆锯机(单锯片或多锯片),用来加工木质及类似木质或加工肉质及类似肉质类材料的以下设备:
1.1 具有固定的床身或者支撑,采用手动进给或装有可拆卸的动力进给,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圆锯机;
1.2 具有手动操作的往复式床身或滑架,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圆锯机;
1.3 具有内置式机械进给装置,手动上下料,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圆锯机;
1.4 具有机械移动式锯片,手动上下料,切削时锯片移动的圆锯机;
2,手动进给的木工平面刨床;
3,具有内置式机械进给装置,手动上下料,加工木材用的单面刨床;
4,带锯机,用来加工木质及类似木质或加工肉质及类似肉质类材料的以下设备:
4.1 具有固定的或往复运动的床身或者支撑,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带锯机;
4.2 锯片装在往复式移动架上的带锯机;
5,由第1至第4及第7条所列的木质及类似木质材料加工机械的组合机械;
6,具有多个刀架的手动进给的木工开榫机;
7,手动进给的,立式木质及类似木质材料加工机械;
8,手持式木工链锯;
9,采用人工上下料金属冷加工用冲压床,其移动之工作的行程超过6mm,速度每秒超过30mm/s,包括弯板机;
10,采用人工上下料的塑料注射或挤压成型机械;
11,采用人工上下料的橡胶注射或挤压成型机械;
12,以下几种地下作业机械:
12.1 机车和司闸车;
12.2 液压支撑设备;
13,安装有压缩装置、收集家庭垃圾用的人工装载车;
14,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及其防护罩;
15,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的防护罩;
16,汽车举升机;
17,跌落风险垂直高度超过3米的举升人或货物的举升设备;
18,手持式枪弹推动打钉设备及其他冲击设备;
19,用来检测人是否暴露在危险区的防护设备;
20,第9,10,11条中所列设备上用的动力驱动的连锁防护罩
21,保证安全功能的逻辑单元;
22,侧翻防护结构(ROPS);
23,坠落物体防护结构(FOPS);


机械指令附录5产品:(安全元器件)
(1)可拆卸式机械传动设备所用的防护装置。
(2)为检测人员存在而设计的保护装置。
(3)强制合规性评估机械种类中第(9)、(10)、(11)条所述的用以机械防护的动力驱动联锁式可移动防护装置。
(4)确保安全功能的逻辑装置。
(5)带有故障检测附加措施的阀门,拟用于机械危险运动的控制。
(6)机械排放物的收集系统。
(7)没计用于保护人员不受机械工作过程中运动部件伤害的防护和保护装置。
(8)用于升降机械装载和运动控制的监控设备。
(9)维持人员呆在操作座位上的约束系统。
(10)紧急停止装置。
(11)防止潜在危险静电电荷聚集的放电系统。
(12)新指令附件l中第1.5.7、3.4.7和4.1.2.6条提到的能量限制器币¨释放装置。
(13)降低噪音和振动排放的系统装置。
(14)倾覆防护装置(ROPS)。
(15)物体跌落防护装置(FOPS)。
(16)双手控制设备。
(17)设计用于在不同平台间升降运送人员的机械所用的零组件。

机械CE认证主要益处:
证明机械设备产品符合欧盟标准;
进入欧盟市场的前提;
保障安全,保护消费者;
机械CE证书得到全球市场认可;
大大提升参展效果;
便于获取出口订单;
增加产品附加值;….

机械指令2006/42/EC对部分产品新的界定划分

1. Construction site hoists建筑工地提升装置,以前是排除在机械指令98/37/EC和提升指令95/16/EC外的,现在他归属在新机械指令2006/42/EC。提升超过3米作为危险机械(附录四17条)

2. 武器等排除在机械指令外,但一些手提弹药装置(用于工业等)划到机械指令附录四,见18条。

3. Equipment intended for lifting persons with machinery designed for lifting goods 不使用机械指令。

4. 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tractors by Directive 2003/37/EC,Trailers and interchangeable towed machinery are in the scope of both the Tractors Directive 2003/37/EC and the Machinery Directive,
农业林业拖拉机适用2003/37/EC,排除在机械指令2006/42/EC外,拖拉机上拖车和互换部件是符合拖车2003/37/EC指令和机械2006/42/EC两个指令。

5. nuclear power industry which does not give rise to a risk of emission of radioactivity is not excluded from the scope of the Machinery Directive.
核目的机械排除机械指令外,但无泄漏危险的机械可认定为机械指令内
6.It should be noted that the use of radioactive sources may be subject to authorisation and control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provisions implementing Directive 96/29/Euratom and Directive 2003/122/Euratom.
有放射性物质的设备应考虑96/29/EC和2003/122/EC
7.Consequently, the exclusion of weapons, including firearms, from the scope of the Machinery Directive does not extend to cartridge-operated fixing and other cartridge- operated impact machinery designed for industrial or technical purposes
轻武器划归91/477/EEC武器指令,但弹药推动固定机械装置为机械指令2006/42/EC内
8.motor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covered by Council Directive 70/156/EEC of 6 February 1970 on the approximation of the laws of the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the type-approval of motor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1), with the exclusion of machinery mounted on these vehicles,
内燃机车和拖挂属于70/156/EEC指令(旧指令为70/156/EEC),但机车上的安装的机械属于机械范围。

9.Vehicles not intended for use on the road such as, for example, off-road quads,ATVs, go-karts, golf-carts buggies and snowmobiles, are subject to the Machinery Directive, unless they are exclusively intended for competition
不在公路上的一些如休闲车,小型汽车,高尔夫货车,雪上移动设备  属于机械2006/42/EC指令
The same is true of vehicles with a maximum design speed not exceeding 25 km/h such as, for example, certain compact road sweepers.
Machinery mounted on road vehicles or trailers such as, for example, loader cranes,tail-lifts, vehicle or trailer-mounted compressors, vehicle-mounted compaction systems, vehicle mounted concrete mixers, skip loaders, powered winches, tipper bodies and vehicle or trailer-mounted mobile elevating work platforms, are subject to the Machinery Directive
时速超过25 km/h并在公路上行驶的四轮机车属于2007/46/EC机车指令。不超过25 km/h 的一些机车比如扫路车,机车安装设备如随车起重机,尾部升降机,车辆或拖车式压缩机,车载压实系统,车载式混凝土搅拌机,跳过装载机,动力绞盘,自卸车机构和车辆或拖车式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都划归2006/42/EC机械指令
10. 行驶在公路上的两轮或三轮车属于2002/24/EC指令。但速度小于6km/h的;步行推动的;供残疾人物理手动的;非公路使用的;电动推动,这些两轮或三轮车都是属于2006/42/EC机械指令
11. 机械指令不含任何空气动力或水上运输设备:休闲船其指令为2003/44/EC(旧指令为94/25/EC) ,船上的任何设备和不属于机械指令,被认定为船一部分。航船和移动离岸单元和安装在远航船和移动离岸单元甲板上的机械适用2002/75/EC指令(旧指令为96/98/EC)
12.The exclusion of means of rail transport only concerns rolling-stock intended to travel on national rail networks or on rail systems connected to such networks.

Machinery intended to travel on rails not connected to such national rail networks, such as, for example, self-propelled machinery running on rails for underground work, are not

excluded from the scope of the Machinery Directive.

区分铁路上设备主要看是在铁轨上还是在铁路系统上。机械一般是行驶在铁轨上但不是链接成铁路网络的,比如地下手动推动的。铁路系统上的要符合2008/57/EC高速铁路系统的可互操作性TSI指令。
13.二手机械用2009/104/EC,不采用机械指令。
14.Manually powered machinery intended for lifting loads, whether goods or persons or both, is subject to the Machinery Directive – see §328: comments on section 4.1.1 (a) of Annex I. Examples of such machinery include manually powered hoists and cranes,jacks, lifting tables, pallet and stacker trucks and mobile elevating work platforms.
手动举升机械比如手工电葫芦及起重机、千斤顶、升降台、托盘堆垛机和卡车、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均属于机械2006/42/EC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