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吸音材料板CE认证及测试

玻璃纤维吸音材料板测试项目有那些?

1、阻燃测试:依据标准EN-13823+EN1182
EN 13823:2010 Reaction to fire tests for building products. Building products excluding floorings exposed to the thermal attack by a single burning item 建筑制品对火反应试验-不含铺地材料的建筑制品单体燃烧试验
EN ISO 1182:2010 Reaction to fire tests for building products. Non-combustibility test 不燃性测试
2、吸音测试标准:EN-11654
上海曼励提供以上标准的测试报告,如需SGS测试和建材CPR指令和标准的CE证书,请联系我们。

 

延伸阅读
 关于 EN 13823标准单体燃烧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用以确定建筑制品(不包括铺地材料以及2000/147/EC 号《EC 决议》中指出的制品)在单项燃烧试验(SBI)中的对火反应性能的方法
本标准的制定是用以确定平板式建筑制品的对火反应性能。对某些制品,如线性制品(套管、管道、电缆等)则需采用特殊的规定。
EN 13823参考标准:
EN 13501-1 建筑制品和构件的火灾分级第一部分:用对火反应试验数据的分级
EN 13238 建筑制品对火反应试验 — 状态调节程序和基材选择的一般规则
EN 13823标准测试原理:
由两个成直角的垂直翼组成的试样暴露于直角底部的主燃烧器产生的火焰中,火焰由丙烷气体燃烧产生,丙烷气体通过砂盒燃烧器并产生(30.7±2.0)kW 的热输出。
试样的燃烧性能通过20 min 的整个试验过程来进行评估。性能参数包括:热释放、产烟量、火焰横向传播和燃烧滴落物及颗粒物。
在点燃主燃烧器前,应利用离试样较远的辅助燃烧器对燃烧器自身的热输出和产烟量进行短时间的测量。
一些参数测量可自动进行,另一些则可通过目测法得出。排烟管道配有用以测量温度、光衰减、O2 和CO2 的摩尔分数以及管道中引起压力差的气流的传感器。这些数值是自动记录的并用以计算体积流速、热释放速率(HRR)和产烟率(SPR)。
对火焰的横向传播和燃烧滴落物及颗粒物可采用目测法进行测量。

EN 13823样品要求
角型试样有两个翼,分别为长翼和短翼。试样的最大厚度为200 mm。
板式制品的尺寸如下:
a) 短翼:(495±5)mm×(1500±5)mm,
b) 长翼:(1000±5)mm×(1500±5)mm

EN 13823测试要求
在欧洲标准EN 13501-1建筑材料及构建燃烧分级中A2级,B级,C级,D级关于EN 13823要求如下:
A2级:FIGRA≤120W/S 且LFS<样品边缘 且THR600s≤7.5MJ
B级: FIGRA≤120W/S 且LFS<样品边缘 且THR600s≤7.5MJ
C级: FIGRA≤250W/S 且LFS<样品边缘 且THR600s≤15MJ
D级: FIGRA≤750W/S

EN 13823类似标准
GB/T 20284 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
注:EN 13501-1中对EN 13823的等级判定测试要求与中国标准GB 8624中对GB/T 20284的等级判定测试要求基本一致

EN ISO 1182 不燃性测试
ISO 1182: Reaction to fire tests for products — Non-combustibility test
ISO 1182: 产品的阻燃防火测试-不燃测试
ISO 1182:判定在特定条件下,均质产品和固性非均质产品不燃性能的指定测试方法。

ISO 1182测试环境
炉内平均温度稳定在750±5℃至少10min。其温度漂移(线性衰减)在这10min内不超过2℃,在10min内偏离平均温度的最大温差不应超过10℃

ISO 1182测试方法
此法试件为5个圆柱形试样,试件系垂直置于试件支持器中。点燃源为预热至750℃的电炉(炉内热电偶测定的温度)。试验时间为30min。
在30min内当由所有的热电偶测得的温度在10min 内变化不超过2℃时,则认为达到了最终温度平衡,试验将停止。如果热电偶得到的温度在30min 时未达到最终温度平衡,则应继续试验;同时每隔5min 检查一下最终温度平衡。当热电偶达到了最终温度平衡或者试验已进行了60min,则停止试验,并记录试验的持续时间。然后,从炉内取出试样。最后一次5min 间隔的结束时刻或者60min即为本次试验的结束。

观察以下现象:
1.炉内平均温升 (电热偶测得);
2.平均持续明燃时间;
3.试件质量损失

ISO 1182应用范围
用于建筑材料不燃性测试,中国GB 8624:2006标准中A级测试方法GB/T 5464:1999参照于此;日本《建筑基准法》也引用ISO 1182作为不然材料测试方法;英国建材测试标准BS 476-4与该标准也非常类似。

EN 13501-1 欧洲阻燃等级要求:
A1, A1fl级(EN 13501-1:2007)炉内最高温度相对于炉内最终平衡温度的温升△T≤30℃,且质量损失△m≤50%,且持续火焰时间tf=0(无持续燃烧)
A2, A2fl级(EN 13501-1:2007)炉内最高温度相对于炉内最终平衡温度的温升△T≤50℃,且质量损失△m≤50%,且持续火焰时间tf≤20 s

ISO 1182相关标准
EN 13501-1: 欧洲建筑材料防火等级判定
GB 8624: 中国建筑材料防火等级判定
GB/T 5464: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DIN 4102-1: 德国建筑材料防火等级判定
BS 476-4: 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测试-材料不燃性测试

欧盟新建材法规CPR(305/2011/EU)与2013年7月1日强制执行
从2013年7月1日起,由欧盟颁布的建筑产品法规(CPR)305/2011/EU将全面取代原来的建筑产品指令(CPD),进入强制实施阶段。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法规的生效,将对中国出口欧盟的近百亿美元建材产品迎来新挑战。
据悉,CPR法规适用于欧洲市场销售流通的包括建筑卫生陶瓷在内所有建筑产品,如屋顶材料、沥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铺地材料、下水道设备、门窗、玻璃、结构金属产品、紧固件、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和结构木料等。新法规在原来限制建筑产品制造商的基础上,对贸易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与产品流通相关的环节都做了全新的要求,不仅要求在欧洲市场流通的符合协调标准规定的建筑产品都须加贴CE标志,更是在基于环境的可持续性、流通相关环节(贸易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方面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建材性能声明(DoP)
产品CE认证的众多指令中都有一种产品符合性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DOC), 而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提出了产品性能声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DoP)。
欧盟建筑产品的性能声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DoP)是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CE认证中的一个关键概念。产品的性能声明(DOP)给予制造商一个向市场传递其产品关键特性信息的一个机会。
如果建筑产品属于欧盟建筑产品协调标准清单或者欧盟技术评估清单中的产品,则该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制定一个产品的性能声明(DOP)文件。
制定该产品性能声明的制造商须对其产品符合性能声明中宣称的指标承担责任。产品的性能声明(DOP)中的最基本的信息必须包含客户比较关注的(对客户决定购买起关键作用的)指标和参数,这些产品指标必需是严格按照相关的协调标准里规定的
产品的性能声明(DOP)向市场明确透明地表明了产品的性能指标,对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体系将起到一个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制造商提供稳定合格的产品,起到了监督和促进的作用